布袋戲在台灣的演變與改革



(一) 戲台:
木雕小戲台,方形,前後有四根龍柱。其前方柱子掛上一富對聯,晝寫「千里路途三五步,百萬軍兵六七人」。或「一口說出千古事,十指能操百萬兵」之類的文詞。四根子外圍有一對獅子座或蓮花座,三面前方設矮欄扞,稱作「勾欄」。寬約四尺半、高亦四尺半,結構簡單,俗稱「四角棚」。後來雕刻越來越精緻,模仿一般廟宇,有殿堂、閣樓、龍鳳飛簷,雕梁畫棟,所以稱「彩樓」。
戲台的側有兩塊遮飾屏,又叫劇目屏。底座雕刻一些故事人物、藻草,叫「鬼仔坪」,是木偶跳弄的地方。坪上左右兩邊各有出、入門,叫出將、入相。中間掛著兩塊布稱「交關屏」,又叫「小人籬」。演師可以從此處,觀看台前木偶及觀眾。
木偶:高約六~八寸左右,頭約雞蛋大小。
音樂:以潮調、南管、北管等三種。
劇情:以民間小說﹙古書戲﹚為主。
有根源的戲班,往往有自家的名劇,叫「籠底戲」。
題材都是公堂、愛情、科名、神仙或歷史劇。
主演者須有相當的文學基礎,台詞務求文雅、俚俗。
燈光:花生油燈,後來改用電土燈。
其他:以木屐踐踏木板,碰碰聲響,配合武打動作。
(二)抗戰時期:
民國二十六年,七七事變,中日暴發戰爭,日本殖民政府,推行「皇民化運動」,禁止演出傳統的布袋戲,直到民國三十年,經由地方文化,關心人士陳情,日本政府才答應允許演出,但演變改革為:
戲台:彩繪布景取代雕刻的彩樓。
木偶:高約一尺二,全部改為日本人造型。
音樂:傳統樂器,鑼、鼓、絃、吹,全部不準使用,改用唱片,放日本音樂。
劇情:全部以日本民間小說為題材。
燈光:電土燈。
影響:經由皇民化運動,傳統布袋戲古典的風格藝術逐漸消失,而孕育出另一種形態「劍俠戲」、「金光戲」。
(三)光復時期:
民國三十四年台灣光復後,各類劇團又再度活躍,但又因發生二二八政治事件,政府實施戒嚴令,局勢呈緊張狀態,對野台戲嚴格管制,有實力的布袋戲團紛紛走進室內(戲院)發展,又造成了另一波的改革。
戲台:仍是彩繪布景。
木偶:高約一尺四寸以上。頭如拳大,甚至更大。造型怪異,用油漆、夜光漆彩繪臉譜。註:螢光木偶。
劇情:劍俠戲、金光戲,有編劇、導演產生,編排連本戲,沒完沒了。
音樂:各種流行歌、樂曲。
燈光:電燈、水銀燈,各種彩幻燈。
武打氣氛:火藥炮、電音效果。
(四)現代電視布袋戲。
戲台:仍以彩繪為主。
木偶:高約一尺六 一尺八 二尺 二尺二。基本以電視木偶為準。
劇情:仍以金光戲加科幻。
音樂:各種CD片、MD、電腦特效。 錄音團出現。

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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